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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责任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25

1.我国刑法中的分类

我国刑法以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兼顾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

共同犯罪人按照作用不同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按照分工不同分为:组织犯、教唆犯、实行犯和帮助犯。

2.共同犯罪人的责任

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应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具体地说: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对整个犯罪集团所策划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犯罪集团的成员应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2)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应对共同故意内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负刑事责任。(行为过限)但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其他犯罪的,只能由实施者单独负责,其他共犯对此“过限”的犯罪不承担责任。在经济犯罪中,对主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的总金额处罚;对从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的总金额适用刑罚。

此外,在各共同犯罪人应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再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区分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分别按照刑法规定的相应处罚原则,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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