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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连续犯的概念、特征、意义▲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28

(一)连续犯的概念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

(二)连续犯的特征

1.简述连续犯的特征

(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2.考点解析

(1)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这是连续犯成立的客观要件与前提条件。

(2)数个犯罪行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这是成立连续犯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连续性的判断标准,理论上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主观说以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为基准判断犯罪有无连续性。客观说以行为人所实施的危害行为的性质或特征为基准判断犯罪有无连续性。我们认为,应当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以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在一定时期之内连续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数个犯罪之间就存在连续性,否则,就无连续性可言。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这是构成连续犯的主观要件。其含义包括:①行为人的数个犯罪故意必须同一,即呈连续状态,在性质上完全一致,属于同一种故意。②行为人数个性质同一的犯罪故意,必须源于其连续实施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简称连续意图),这是构成连续犯的决定性要素之一。所谓连续意图,是指行为人在着手实施一系列犯罪行为之前,对于即将实行的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的连续性的认识,并基于此种认识决意追求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连续进行状态实际发生的心理态度。③由于连续意图必须在一系列呈连续状态的犯罪行为开始实行之前形成,因而,特定连续意图所制约的各个具体犯罪故意实际都属于预谋故意。过失犯罪行为不能成立连续犯。

(4)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这是连续犯的法律特征。所谓同一罪名,是指犯罪性质完全相同的罪名即同质之罪。而决定犯罪性质的唯一根据,是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所以,判断行为人连续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是否触犯同一罪名,只能以其是否符合相同的特定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

(5)连续犯首先属于处断的一罪,这区别于法定一罪中的集合犯。

3.举例

(1)甲基于行凶报复的意思,到乙家一连杀死乙家5口人。假如不是出于同一的故意,不是连续犯,如甲杀死乙后,出门时遇到丙,为灭口将丙杀害,其杀丙与杀乙的行为之间就不是连续犯。

(2)甲基于盗窃的意思,一夜连续撬窃8户人家。

(三)连续犯的意义

确定连续犯的实际意义主要有三点:

(1)追诉时效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

(2)在刑法的溯及力方面,根据司法解释,犯罪行为由刑法生效前连续到刑法生效后,如果新旧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即使现行刑法规定的处罚较重也适用现行刑法,但是在量刑时可以适当从宽处罚。

(3)对于“次数加重犯”多次的认定,具有一定意义。

(四)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连续犯实际上是以数行为犯同种数罪,鉴于连续犯只有一个概括或同一的犯罪故意,实施的数行为又具有连续性,在我国一般按一罪处罚。但我国司法习惯对判决宣告前的同种数罪不论是否具有连续性均不实行数罪并罚,所以,连续犯在解决数罪并罚问题上没有实际价值,只是在追诉时效计算上,具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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