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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关于犯罪既遂判断(认定)的3种观点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22

关于犯罪既遂判断(认定)标准不一,一般有3种观点

(1)结果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据此,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否造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造成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的属于犯罪既遂,没有造成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的属于犯罪未遂。

(2)目的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据此,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在于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否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实现行为人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既遂,没有实现行为人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未遂。

(3)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据此,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完全具备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属于犯罪既遂,没有完全具备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属于犯罪未遂。

我国认定既遂的标准

我国刑法通说采用“构成要件(齐备)说”,即主要根据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既遂标准的认定。

‖既遂认定属于分则问题,应当个案掌握,取决于犯罪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成立行为犯、危险犯的既遂,往往不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为必要。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造成特定后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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