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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硕评价目标

[日期:2007-03-15] 来源:科教园  作者:szg71 [字体: ]

本考试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五部分构成。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其评价目标是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民法学和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民法学和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民法学原理和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民法学和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学和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等原理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民法学和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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